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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107年8月19日的早上10點多,
我為了要去雲林,才剛上國一高速公路到岡山附近,後方的貨車未保留安全距離,撞上我之後再撞上前方的車輛
所幸是發生如此的推撞車禍,車內父親和奶奶無大礙,
但這件事情成了麻煩事的濫觴,之後的事大大小小也都因此而起,
除了使我難以忘懷之外,也使我在暑假課餘之間需要撥空去處理這件麻煩事,
不管是跟理賠、或是前方車輛的協商雖說不算困難,
但隨便一件就叫我心煩到不想處理,
整件事中,最令我生氣而無法接受的一個點在於
事故發生前,我在開車時早已經發現撞我的車輛有些異樣,
在高速公路上,每一台車都能視為個人風格的展現,有些人很心急急著超車,有些人與世無爭,
而我當下發現的這台,他在距離我數百公尺前,似乎要往右靠,但貌似沒注意到右後方有車又突然往左靠
在後面看到的我看到恐怖的景象,是這個駕駛差點就自己開到翻車,
當然我看了驚恐滿點,索性要避開這車道上的雷,
我即刻踩下油門想離他越遠越好,好讓自己放心。
在超車過後,我的速度也急恢復到原本的速限,順著其他車的步調一起開,
但最令我怨恨的在於,我能夠發現這台車詭異,
我卻沒發現這台車已悄悄來到我的車後,
而在車陣中開始停下來之後,我急煞了一段,停下不到半秒,後方貨車則迎頭撞上,將我後車箱撞得歪斜撞得凹陷
我發現我很難接受我自己已發現肇事者的異狀,但卻無法避免車禍。
以下即是此次車禍的行車紀錄器,為了判定說推撞、追撞的差別,
我看了影片好幾次,好確認我那半秒的靜止狀態,好確認責任歸屬屬於後方貨車,
即便我會聽到那弔詭的煞車高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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